物流公司車輛掛靠協議
成都物流公司車輛服務協議(全款)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2018年 月 日
甲方:成都物流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區物流大道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常住地址:
其他有關登記: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車輛掛靠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自愿將全款購買車輛掛戶甲方名稱下,產權屬于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名稱為有償使用,本協議從簽定日起至乙方車輛報廢時止。掛靠車輛情況明細如下:
車牌號: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注:車牌號可在車輛入戶手續辦理完畢后不填)
二、乙方承擔車輛入戶相關費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將入戶所需費用交給甲方,由甲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本掛靠協議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雇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
三、乙方從車輛掛靠入戶之日起,每臺車每年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服務費 元/年,牌、證押金乙方在掛靠之日起,每臺車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 元(不計息)在車輛報廢或掛靠合同期滿后5個工作日退還乙方。甲方代交的政府管理部門等相關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由乙方一并向甲方交款,乙方經營中如需開具運輸發票應即時向甲方交納稅款及發票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轉讓車輛須征求甲方同意,同時所繳納的掛戶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私自轉讓車輛,甲方有權追討所欠費用。同時按乙方違約處理。
四、乙方經營中如欠款項(掛靠費、季審、年審及保險費用)以及違反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暫停該車營運或作扣車處理,其間形成的管理費、稅費、其它向乙方追繳車輛的各種費用及相關損失等由乙方承擔;停運或扣車超過一個月仍未繳清所欠款項的,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將已扣車輛進行變賣,所得款項用于償還乙方所欠款項。
五、該車經營中,乙方欠交甲方的各種款項以及甲方代辦證照費用、甲方按規定代收的各種稅費、代收的各種賠款、墊款等,若乙方未在當月 3 日內付清,則甲方有權按乙方實際欠款金額的 30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六、乙方必須及時為掛靠車輛投保,保險險種為: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安全險、全車盜搶險、車輛自燃險及乙方聲明的其它保險項目 \ ,如因投保項目欠缺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如有保險項目增加,需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及時繳納費用。有關保險事宜乙方委托甲方在甲方指定保險公司辦理手續,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第一次投保時,乙方必須當時結清所有保險費,甲方享有保險保障。
七、該車發生交通事故后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乙方車輛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須給予必要的配合,如果甲方協助處理或甲方被迫處理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保險索賠等所產生的直接、間接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車輛及承運貨物被盜、損壞、損毀及交通事故等造成一切經濟損失、以及得不到保險公司賠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代收乙方各種賠款、來往賬款,首先用于清理乙方欠交的各種款項。
九、無論何種行車發生任何大小事故,或因乙方經濟糾紛、法律責任,造成車輛被扣,車輛貨物、駕乘人員損失及車輛停駛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車輛停駛或被扣期間形成的稅費及甲方管理費乙方仍須繳納。
十、乙方無論各種方式的行車出現車禍事故、糾紛等,若由甲方出面處理時,乙方對處理結果無異議,并同意按甲方與各方協商處理的結果承擔責任,同時承擔甲方出行產生的各種費用。
十一、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一切經營成本,自擔經營風險,自負經營盈虧責任,并承擔駕駛員的雇傭費用及其產生的一切相關經濟法律責任。如遇經濟糾紛、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營運,但因搶險救災或其他特殊原因,國家向甲方征用車輛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調派。
十二、乙方經營該車時必須按行業、政府有關管理規定從事經營活動,不得有違反行業、政府管理機關規定進行營運活動,不得有未經批準并取得合法手續的經營活動發生,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乙方利用該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并要求賠償由此產生的損失。
十三、乙方落戶車車輛在本地或在外地需要甲方出面聯系、接洽運貨時,必須由甲方與直接貨主聯系,甲方(或簽發委托書委托一方)與貨主簽訂甲方專門制定的運輸協議,同時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乙方采取的任何未經甲方認可的形式與他人發生的運輸業務、協議(包括政府管理部門用于檢查的單證)都與甲方無關,屬乙方個人行為,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十四、甲方為乙方代理交通事故向保險公司索賠手續,有償為乙方提供營運證照和車輛、駕駛證照的審驗服務工作,乙方即時結清費用,在定額范圍內開具運輸發票,超定額開具運輸發票時,應承擔稅務有關規定的稅費,若有管理規定的改變,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執行。
十五、1、營運車輛期限到期、經修理廠鑒定達到報廢條件,或國家技術監督確定該車不能繼續營運時,應及時報廢該車,乙方應遵照執行,報廢收入用于清理乙方債務,報廢指標屬甲方所有,雙方完清債權債務,甲方即注銷本協議。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并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并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戶,轉戶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3、掛靠合同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營運車輛使用有效期內有效。
十六、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行業有關規定和甲方經營管理需要以通知、板報等宣傳形式制定有關規定、制定,乙方應遵照執行。
十七、為了規范我公司掛靠車輛購買保險及年審事宜,解決因未及時辦理保險及年審而引發的一系列不良問題,促進我公司(甲方)運營管理健康、有序、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商用車掛靠協議》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補充合同,本補充合同是主合同《商用車掛靠協議》未盡事宜的補充,與《商用車掛靠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對保險進行購買
乙方必須于掛靠車輛保險到期前15天到甲方處為掛靠車輛進行投保,保險費由乙方支付給甲方,保險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險種: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和自燃損失險,上述保險事宜乙方全權委托甲方在甲方指定保險公司辦理手續,確定的保險受益人為被保險人。
(2)、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對車輛進行年審
乙方必須于掛靠車輛行駛證及營運證到期前15天到甲方處為掛靠車輛進行登記年審,年審費用由乙方支付給甲方,上述年審事宜乙方全權委托甲方辦理,辦理過程中乙方無條件配合并提供甲方年審所需資料及手續。
(3)、乙方如需雇傭司機駕駛掛靠車輛,則乙方必須與雇傭的司機簽訂雇工合同,雇工合同報甲方留存一份。
(4)違約責任
根據《商用車掛靠協議》及本合同《掛靠補充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約按照車款的30%作為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或違反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暫停該車營運或扣留該車,其間形成的管理費、稅費及其他向乙方追繳車輛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相關損失等由乙方承擔;停運或留置該車超過一個月仍未繳清所欠款項的,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將已扣車輛進行變賣。
其他約定事項:如內轉應交納1000元手續費。
十九、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共同選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十、本協議的附屬規定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方式:
簽訂日期:2017年 月 日